導讀:12月12日,上海機場警方通報歌手張星特在機場被私生粉潑水事件,涉事三女子已被行政處罰。以下為通報全文:2023年12月11日10時許,一男性演...
12月12日,上海機場警方通報“歌手張星特在機場被私生粉潑水”事件,涉事三女子已被行政處罰。
以下為通報全文:
2023年12月11日10時許,一男性演藝人員報警稱在浦東機場候機大廳內遭三名女子故意潑水。機場分局民警迅速到場處置。
經了解:12月9日,楊某某(女,21歲)、鄭某某(女,17歲)、陳某某(女,17歲)三人在外省市某機場持續跟蹤拍攝該演藝人員,雙方為此發生言語沖突。
12月10日,楊某某等三人在上海某演出場所門口再次跟蹤拍攝該演藝人員,雙方又發生口角。
12月11日,楊某某等三人獲悉該演藝人員行程后,共同在浦東機場對其實施潑水行為,并拍攝視頻上網發布。目前,楊某某、鄭某某和陳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上海警方提示,機場、火車站等公共場所客流密集,因所謂“追星”而產生的跟蹤拍攝、聚集圍觀等行為,極易引發堵塞通道、擁擠踩踏、人員沖突等影響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對此類滋事擾序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嚴格處理。
被潑水前曾發微博駁斥“私生粉”行為
12月11日,話題#張星特機場被潑水#沖上微博熱搜。
網傳視頻顯示,在機場,幾名戴著口罩、拿著水杯的女生包圍住歌手張星特,并將手里的水潑向他。
據悉,張星特為新生代歌手,其代表作有《年少的歡喜》《部分》《我知道你一直沒有離開我》等。潑水的幾名女子為歌手張星特的“私生粉”(指行為極端、作風瘋狂、侵犯明星私生活的粉絲)。
12月9日,張星特工作室官方微博@張星特星球膠卷 曾發聲明,抵制“私生粉”行為。
張星特本人也在微博上駁斥此類行為,直言“實在忍無可忍”。
11日中午,工作室發文表示,“今日機場事件已報警,在配合警察處理中,其他相關事情已與律師溝通解決。”定位顯示,該微博發布于上海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浦東候機樓派出所。
隨后,工作室發布律師聲明,稱近期部分“私生粉”對張星特進行的不法騷擾包括:在信件中藏匿“跟蹤定位器”,在機場潑灑不明液體,多次在飛機艙內、酒店大堂、機場蹲守拍攝,多次在夜間打電話騷擾并短信辱罵等。
11日晚,張星特工作室曬出三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并配文“希望大家理智追星,引以為戒”。圖片顯示,潑水的三人中,一人已成年,被處以拘留7日的處罰,兩人未成年,被處以拘留五日(不執行)的處罰。
飯圈接機亂象屢禁不止
11月20日,有網友上傳了幾段“時代少年團”成員劉耀文的機場視頻。機場被粉絲擠得水泄不通,劉耀文被擠到拽倒,場面非常混亂。
2018年7月,央視新聞曾報道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關于加強粉絲接送機、跟機現象管理的通知》,提到因為近期“粉絲跟機”、“粉絲接送機致航班延誤”等現象影響正常的工作及治安秩序,要對此加強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局也曾在2018年發布《關于加強粉絲接送機、跟機現象管理的通知》,規定:
機場內禁止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等11種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1種禁止行為包括
一、機場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二)擅自登上航空器;
(三)未經民航公安機關許可進入機場控制區;
(四)其他擾亂機場秩序的行為。
二、航空器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打架、酗酒、尋釁滋事;
(二)搶占座位、行李艙(架);
(三)違反規定使用無線通訊工具、電子游戲機、 便攜式激光唱機或者電腦等電子設備;
(四)盜竊、損壞或擅自移動救生設施、設備;
(五)在禁煙區吸煙;
(六)其他危及飛行安全或者擾亂航空器內秩序的行為。
三、禁止故意傳遞劫機、有炸彈、炸機等虛假信息,制造混亂,擾亂正常飛行秩序的行為。
對阻塞安全通道,堵塞登機口、機艙口、接機大廳出口等擾亂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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