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 11月25日,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1年期間,汪某在照看兒子汪某某(4歲)過...
據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 11月25日,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1年期間,汪某在照看兒子汪某某(4歲)過程中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領的方式來限制汪某某的活動,前兩次造成汪某某窒息昏迷,救治后恢復意識,第三次造成汪某某窒息身亡,公訴機關遂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明知采取扯后衣領的方式限制被害人活動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身體傷害,卻仍有意多次實施,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遭受傷害的故意。被告人汪某長時間扯被害人后衣領并將被害人提起離開地面,致使被害人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判決被告人汪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汪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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