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2月2日,陳志朋發文回應近期的稅務爭議:已經第一時間積極整改。12月1日,陳志朋前員工@準老板王成功 曝陳志朋偷稅漏稅引發熱議。12月2日...
12月2日,陳志朋發文回應近期的稅務爭議:已經第一時間積極整改。
12月1日,陳志朋前員工@準老板王成功 曝陳志朋偷稅漏稅引發熱議。
12月2日@準老板王成功就網友質疑發文回應,稱自己“礙于情面、顧慮重重”導致未簽定勞動合同,而公司價值觀扭曲,似乎不追捧陳志朋就是不專業的表現,因此自己工作期間出現了心理問題。
剛剛,陳志朋發文回應被曝偷稅漏稅:由于無知欠下稅款,已補繳;前員工所述“職場冷暴力、PUA、無視商家利益等都是莫須有的罪名”,他將就對方的侵權行為提起訴訟。
大家好,我是志朋,很抱歉以這種方式與大家溝通。我已經留意到了網上關于前工作人員爆料的內容,沒有第一時間公開回復是因為我本人需要一定時間做初步核實,從而盡我最大努力給大家一個真誠的交代。
2022 年9月我收到了稅務局向我發送的稅務檢查通知書,在收到通知書后,我積極應稅務局的要求,主動的提供了我的銀行流水等資料與信息,并多次前往稅務局配合調查,以便稅務局做出最終決定。在此期間,我多次承諾,若最終認為我確實需要補繳稅款的,我一定及時完成補繳。
2023年9月5日我收到了稅務局最終的決定書,我于2023年9月6日支付了所有款項,具體的金額也并不如該前工作人員爆料的這么多。
一直以來我對于公司運營、財務等并不擅長,所以極度依賴并相信當時的管理團隊,對于合同的簽訂、管理也都由管理團隊負責。
據我了解,與我演藝工作相關的協議大多明確了由合作方代繳稅款,我的收入為完稅后收入,因此我本人始終認為我帳戶內收到的款項均為我的合法稅后收入。直至此次稅務檢查,我才了解到,不論合同雙方是何種約定,如果對方未能提供完稅證明,我本人作為納稅義務人就應當繳納稅款。而當時由于我們對于法律的無知,未查看對方代我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導致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了稅款。
不論何種原因,本次的稅務問題是因我本人疏忽核查所致,理應就此承擔責任。對于補繳稅款、承擔后果我沒有任何異議,也已經第一時間積極整改,還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個補過的機會。
對于這位前工作人員,他最終是因為自身工作過失在2023年9月18日引咎退出合作的,公司本著善意并沒有向他追究任何責任,對此公司保留有當時的完整聊天記錄。除了稅務問題外,他提到的內容斷章取義、惡意曲解與憑空捏造,與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他稱在稅務問題發生后我強制要求他簽訂保密協議,經翻查記錄,發現他在合作開展初期的確簽了保密協議,協議簽訂日期是 2021 年,遠遠早于事發。
他現在正以明示、暗示、誤導的方式把我塑造成不知天為何物且唯利是圖的人,對此我無法接受,也無法理解。說來真是諷刺,他退出當天還曾向我發送微信稱對我“真的感恩”“真心掛念”,所職場冷暴力、PUA、無視商家利益等都是須有的“罪名”,我將就他的侵權行為發起訴訟,相信公司也會追究他合作期間不當行為的法律后果。
雖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并不是完美的“被侵權人”,但請原我無法接受他對我的惡意捏造。至于他與公司的勞動爭議,據稱他已經向勞動仲裁遞交案件了,他所謂拖欠勞動者款項并無法律依據,我相信司法會還公司一個公道。
因我的個人事件占用公共資源,志朋再次向大家誠懇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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