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上海法治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則案件。2020年8月20日,楊老伯下樓與鄰居閑聊,物業工作人員張某悄悄來到他的身邊,和...
據上海法治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則案件。
2020年8月20日,楊老伯下樓與鄰居閑聊,物業工作人員張某悄悄來到他的身邊,和他開玩笑。“他大力拍打我的雙肩嚇唬我,我受到驚嚇后朝前趔趄差點摔倒。”楊老伯回家途中即出現心慌、頭暈等癥狀,到家后情況急劇惡化并伴隨嘔吐昏迷等,家人立即將他送至醫院救治。轉院診斷為右側小腦出血破入腦室、急性梗阻性腦積水、高血壓3級(極高危組),并于當晚進行開顱手術,后因病情反復不斷就醫。楊老伯將張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擔15%的責任。
庭審中,法院委托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意見為,楊老伯現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目前狀態符合精神傷殘七級情形;王老伯自身所患高血壓系其腦出血的主要原因,被人拍肩行為考慮為其腦出血的輕微原因,建議參與度范圍為5%-15%。
法院酌定,對楊老伯本次受傷,張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共應賠償楊老伯81,462.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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