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有網友爆料,在貴州安順5A級景區黃果樹瀑布拍照,卻被景區內的大媽遮擋鏡頭阻攔,其理由竟然是拍照被承包了。此事一經曝出,迅速引發...
近日,有網友爆料,在貴州安順5A級景區黃果樹瀑布拍照,卻被景區內的大媽遮擋鏡頭阻攔,其理由竟然是“拍照被承包了”。此事一經曝出,迅速引發熱議。這并非個案,不少地方都出現類似爭端。景區出租排他性的拍照業務,其合法性本身是存疑的。已經有法律人士指出,攝影服務經營者禁止他人為旅游者拍攝的行為,實際上屬于強迫旅游者去接受景區內經營者的攝影服務,這種做法顯然違法,侵害了旅游者對攝影服務的自由選擇權。
所以,這種屢屢引發爭議的“壟斷性拍攝業務”還有沒有意義?就像蘇軾說的那句“江山風月,本無常主,閑者便是主人”,自然風物本就內含全民財富的意義。而景區把拍攝權給壟斷起來,既與市場經濟原則相沖突,也不符合人們的常識。這就好比景區內有飯店,但是也不能阻擋游客自備干糧。景區增值服務的意義,應該是自己“更加優質”,而不是“只能選我”。
有網友說,“黃果樹瀑布的大門算是讓這幾位大媽給關上了”。這當然是一種過激之語,但背后的社會情緒是真實的:人們反感這種占山為王、竭澤而漁的開發模式,連拍照的空間都不給游客留下。所以,景區不妨仔細掂量掂量,只會給景區招黑的“壟斷拍照權”,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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