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6日四川成都一女童遭烈犬撕咬。媒體:寵物傷人悲劇不該再上演,我們需要思考相關法規修訂能否跟上現實生活變化,以及如何實現人與寵物的和...
16日四川成都一女童遭烈犬撕咬。媒體:“寵物傷人”悲劇不該再上演,我們需要思考相關法規修訂能否跟上現實生活變化,以及如何實現人與寵物的和諧共生。
屢屢讓人憂心的慘劇還是發生了。一名2歲幼童小區內遭烈犬撕咬致傷,且是在居民社區內。
據新京報報道,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區2歲女孩被大型犬撲倒并撕咬,女孩受傷嚴重。女孩母親表示,當時母女兩人剛出單元樓就遭到了狗的撕咬,大型黑犬將兩歲的女兒撲倒并不停撕咬。女孩背部有撕咬傷,背部左右兩側到臀部均有嚴重外傷,CT顯示腎挫裂傷,目前正在進行清創手術,傷情基本穩定。
據了解,涉事犬是一條有主人的羅威納犬。羅威納犬身體強壯、動作迅猛、氣勢強悍,已被多座城市列為禁養犬。《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在限養區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而事發小區附近的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該地區屬于非限養區,不在養犬條例約束范圍內。
如此慘劇令人觸目驚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我們堅決支持對涉案養犬人嚴厲懲罰。在人的生命安全面前,這不僅僅是一種態度,更是我們的基本責任。絕不應容忍將社會安寧置于危險之地的養犬行為,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思考和追問,現有養犬管理法規的修訂完善是否能跟上現實生活的變化;面對涉犬違法行為,是否有足夠的專業力量能及時予以查處,以及如何實現人與寵物的和諧共生?
根據相關統計,中國養貓養犬家庭數即將突破8700萬戶。可以說,養寵行為已全方位覆蓋了都市、城鎮甚至鄉村。然而,面對這種快速變化,我國寵物飼養管理卻相對滯后。
目前,我國還缺乏國家層面對養寵行為進行管理的專項立法,主要是新《動物防疫法》中增加了“犬只應當佩戴犬牌、系犬繩”等規定,并要求“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而日常的養犬管理,則主要是由各地制定地方性的養犬管理條例并落實執行。
各地當前普遍的做法是采取分類分級的管理體系,將行政轄區分為養犬嚴格管理區和養犬一般管理區(非限制區)。在嚴格管理區,會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和養犬登記制度,對飼養的犬種也有明確的禁養要求;而在一般管理區,約束力則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沒有約束。這導致后者成為犬只傷人、狂犬病傳播的高發區。
更值得關注的是,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很多早先為非限養區的區域也逐漸成為人口稠密的市區,如果管理等級不能適時調整,則易導致惡犬傷人事件。
此外,對烈性犬的飼養限制,也有細化和從嚴的必要。事實上,羅威納傷人事件并不鮮見,但我國目前對這類猛犬只是根據管理區域等級做出限制,安全隱患很大。應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細化“限養”或“禁養”犬種。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正在全力展開調查處置工作,期待后續處理能給被傷害者一個公正回應。同時,在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及安全事件頻發的當下,養寵行為日常管理及如何面向公眾開展安全接觸犬只等伴侶動物的科普教育,都值得進一步探究。
上一篇:央媒評女童被咬:狗主人須繩之以法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