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準點下班也能成為被辭退的理由?試用期準點下班到底是理所應當還是工作紀律差?今天,你實現準點下班自由了嗎?近日,一則有關準點下班的短視
準點下班也能成為被辭退的理由?
試用期準點下班到底是理所應
當還是“工作紀律差”?
今天,你實現“準點下班”自由了嗎?
近日,一則有關“準點下班”的短視頻引發眾議。
3月2日,上海王女士稱自己在試用期第三天就被辭退,老板給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時間太早。
明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半到下午18點半。
試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18點33分在公司用電腦給領導發了消息,領導沒有回復,于是決定下班。次日早上被領導叫進辦公室一頓痛罵,并出了一個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以“無故頂撞上司,工作主動及工作紀律差,不以公司利益為首”的理由開除了她。
面對試用期3天就被開除的局面,王女士認為試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時候她給老板發消息下班老板沒回,所以自己準時下班,所以之后也當如此。
王女士表示,“我跟領導說,你沒回我呀,他說我必須要秒回你嗎?我沒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嗎?”
她認為既然老板沒回復,正點下班理所當然,并不是自己的問題,希望公司按法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此視頻一出便引發網友討論
多數網友認為,準點下班天經地義
公司格局太小
并質疑公司是否遵循《勞動法》
但也有網友認為,
試用期還是要盡量表現自己
網友力挺“準點下班”,
是反感職場“內卷”
無獨有偶,山海視頻發布一則“女生準時下班被批踩點走”的新聞沖上熱搜。當事人孫女士稱,其在一家公司做內勤文員,公司的工作時間是上午9點半上班,下午6點下班。當天,其完成工作準備關電腦下班時,領導給其發了消息,大意是,對其每天準時下班很不滿意,讓其不要六點整踩著點走,可以六點零幾分再走。孫女士不解,按時下班有什么不對?
事實上,類似的新聞不是第一次被爆出,此前,員工因為“準點下班”被公司領導提醒、警告甚至全公司通報批評的情況都曾發生。
相關社交媒體平臺上,上述新聞的閱讀量達到了4億,網友評論達數萬條。龔先生認為,不是大家非要給這幾分鐘討個說法,而是在通過力挺“準點下班”表達一些潛臺詞:無謂的加班、“內卷”能不能少些?職場中的存在感能不能不靠工作時長來刷?員工準點下班、擁有“下班自由”能否成為常態,而非“想為又不敢為”之事?
有觀點認為,準點下班其實是一種能力。意思是,能準點下班意味著能科學、合理地規劃工作內容和時間,能保質保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和預期,有執行力、不拖延,能處理好工作和生活之間的關系,等等。
說到底,老板也好,員工也罷,都應該向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努力,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工作時長和表面功夫上——這,才是更科學更可持續的工作方式。這樣的企業文化帶給公司的收益會更大。
不僅在我國,是否應該準點下班其實也在其他國家被討論。
2019年,日劇《我,準點下班》中,劇中角色就通過一句又一句的硬核臺詞表達了對準點下班,回到各自生活的殷切期望。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就表示加強對“8小時工作制”的監督管理,她提到:“8小時工作制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然而近年來,一些行業和企業存在違反8小時工作制度的情況,甚至部分企業‘996’成為常態,廣大勞動者的權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許多員工每天要工作超過12小時,甚至達到16小時以上。”她認為,超時工作、無償加班、“996”等問題,對于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嚴重違背了勞動法規的規定。
對此,她建議,充分落實8小時工作制,保護勞動者休息權、健康權。加強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休息權保護,對企事業單位8小時工作制的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
留下加班的人各有各的理由,
那么準點下班就有錯了嗎?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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