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按照《中國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規則》第三十三條單注中獎金額在一萬元(不含)以上的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獎者無須繳納個人所...
按照《中國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規則》第三十三條“單注中獎金額在一萬元(不含)以上的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獎者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2月22日,民政部網站發布關于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第2023322期大獎有關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確認該期快樂8游戲銷售數據封存、搖獎、現場公證、開獎公告發布等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銷售系統和搖獎設備正常運行,獎池資金不存在被挪用情形,各項工作符合《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國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規則》等規定。
經過核查,快樂8游戲“選七”玩法的大獎得主于2023年12月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購買了號碼為40、41、42、44、63、64、65的彩票共50050注。具體為:2023年12月2日19:02:22至19:28:36,在南昌市東湖區某福彩網點購買5萬注,打印彩票667張(每張5注、每注15倍的彩票666張,每張5注、每注10倍的彩票1張),支付金額10萬元;該大獎得主在等待出票期間,于19:26:57通過微信轉賬給約兩公里外的南昌市西湖區另一福彩網點銷售員100元,購買了50注同樣號碼的彩票1張。
通過比對銷售系統數據、與彩票銷售員核實、核對銷售網點收款信息等多種方式,確認該大獎得主于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和12月2日連續三期對同一組號碼進行投注:第2023320期購買25750注,當期中得“選七中零”獎等25750注(單注獎金2元);第2023321期在兌取上期獎金后,對該號碼重復購買25050注,當期未中獎;第2023322期再次購買該號碼50050注,中得大獎。
針對大獎得主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情況,民政部表示,此次2.2億多元大獎,每注獎金1萬元,因觸發限賠,每注獎金降為4475元。按照《中國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規則》第三十三條“單注中獎金額在一萬元(不含)以上的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獎者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結合彩票行業特點和彩票市場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規則,更好適應彩票事業發展需要。
此前報道顯示,2023年12月2日,江西南昌一彩民花10萬元買彩票中了2.2億元。更神奇的是,據央視網,大獎由于觸發風險控制,這位彩民還不用繳一分錢的稅。這也是中國彩票歷史上,第一位中億元獎金而無需繳稅的彩民。彼時,江西省福彩中心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該彩票不存在內幕。
2023年12月5日,江西福利彩票官網發布信息稱,該大獎得主現身兌獎。但事情的相關爭議并未停止,江西省民政廳一名工作人員稱,針對此事他們已經展開調查。
2024年1月8日,據頂端新聞,當地福彩中心回應稱,所有消息會在官網公布,目前在等待調查結果。
央視主持人白巖松曾表示,與公益有關的彩票買和賣前提就是公信力。既然相關的回應沒有消除大家的不解,那就需要更進一步的回應,并且需要第三方進行嚴謹的調查,給公眾一個有說服力的交代。
知名教育博主、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教師李永樂提醒大家,不應當將彩票作為主要投資或“暴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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