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1月24日在安徽合肥伍佰演唱會現場大批粉絲疑因場地不佳高喊退票有人稱花上千元買票卻看不到主屏幕現場視頻顯示,在一圍擋后側聚集了眾多的...
11月24日
在安徽合肥伍佰演唱會現場
大批粉絲疑因場地不佳
高喊退票
有人稱花上千元買票
卻“看不到主屏幕”
現場視頻顯示,在一圍擋后側聚集了眾多的人員,不少人手里還拿著熒光棒,人群中連續傳出“退票、退票”的吶喊聲。視頻發布者配文稱:“伍佰合肥演唱會,在一聲聲退票聲中,心情瞬間不好了。”
25日,一名現場觀眾向記者介紹,24日晚在合肥演唱會現場,確實有人高喊退票,主要原因應該是場地不好,有人花1080元買票,卻看不到主屏幕。
另一名現場觀眾則表示,演唱會沒有按時開始,浪費了一首歌的時間,他旁邊一名男子開玩笑似地喊了一句“退票”,周圍的人就一起起哄。
“跟開場時間關系不大,主要是位置不好,V6區這邊很多人在喊。”記者聯系上一名在演唱會V6區的現場觀眾,他表示買的是內場1280元的門票,票價最貴但視覺效果卻非常差。
粉絲夏女士告訴記者,她也在V6區,開場前有不少人喊退票,但演唱會開始后就平息了,整場演唱會的氛圍還是非常不錯。
聽不見、視野遮擋等問題頻現
今年,隨著線下演出市場的復蘇,各大演唱會輪番開演“一票難求”,與此同時,演唱會相關消費投訴也持續上升。
8月26日,天后之夜演唱會在海南海口五源河體育場開演,孫燕姿、梁靜茹、周慧敏等6位知名女歌手輪番上臺演唱。開場后,一些觀眾卻在社交平臺發帖,表示對現場效果頗為失望,吐槽音響效果差、聽不見歌手的聲音。
“坐在‘山頂’完全聽不到歌手在唱什么,舞臺簡陋、音響太差,看了個寂寞。”一位網友在某平臺上傳了現場視頻,與其同一區域的部分觀眾齊聲大喊“聽不見”“退票”。
8月28日,有網友發帖表示在和當地文旅部門投訴并提出退票訴求后得到了回復,主辦方稱“演出期間收到信息反饋后,第一時間加大了該觀演區域的聲場,并派專人到達該區域實施現場監聽,有效保障了后續觀演效果。該場演唱會共有音響設備48組,設備清單、現場舞美設備均經過驗收和各級審查。”對于觀眾的退票退款訴求,主辦方表示“不支持”。
由于今年各大演唱會大多不支持購票人自主選擇座位,而是由平臺隨機分配購票人票面價對應區域的座位,一些“運氣不好”的觀眾,則有被分到“柱子票”“墻根票”的可能,即座位周圍有柱子、墻等障礙物遮擋視野,看不見或看不全舞臺。
中消協8月初發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熱點分析》案例中就提到,今年5月,就有多名消費者反映某明星演唱會現場視線被遮擋。例如,張女士在某平臺支付1299元購買了一張位于二層看臺的演唱會門票,由于購票時并無相關座位圖顯示,到演唱會現場才發現有立柱正好遮擋了視線,導致無法正常觀看演出。
遇類似情況觀眾可依法維權
演唱會現場,觀眾聽不清歌聲究竟能要求退票嗎?主辦方不支持退票,觀眾又該如何維權?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享受完整的視聽體驗,是演唱會購票者主要的權利,也是主辦方應盡的主要義務,因現場演出設備出現故障,導致觀眾聽不清聲音,或者因遮擋物而看不到演出等情況,屬于主辦方提供的服務具有瑕疵,消費者可以要求主辦方退票或者退回部分費用。
付建表示,消費者可以和主辦方溝通提出補償或退票要求,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舉報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演唱會門票普遍售出不退的規定,付建認為,演唱會購票協議屬于格式條款,而一經售出不能退換則是排除了消費者主要的權利,根據《民法典》規定,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是無效的,且《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演唱會門票并非不可退換的商品。平臺單方限制消費者的退票和換票權益,屬于加重對方責任的情形,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款。但考慮到演唱會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臨近演出退票很可能會影響二次銷售,因此,對退票作出限制性規定也是合乎情理。
中消協也建議,相關演出票務平臺和主辦方應該站在促進消費潛力釋放的角度,思考如何更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提高消費體驗,基于公平原則合理制定退換票規則并向消費者公示,保證消費者在購票前充分知情和主動確認。如果推出“不退不換”的門票,應當同時推出可退換門票,并設置合理價格供消費者自主選擇和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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