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湖州。男子半夜爬獨居女子窗戶,被女子用拖把打中掉下樓墜亡。事后,男子家屬向女子索賠50余萬元,被拒后直接起訴了女子。一、案例詳...
浙江,湖州。男子半夜爬獨居女子窗戶,被女子用拖把打中掉下樓墜亡。事后,男子家屬向女子索賠50余萬元,被拒后直接起訴了女子。
一、案例詳情
陳女士的丈夫是一名大車司機,一年時間里大部分時間都在路上,丈夫出車后,就只剩下了陳女士一個人待在家里。
好在二人結婚不久后就有了孩子,孩子出生后,陳女士才感覺生活熱鬧了一些,有孩子陪著,也不感覺長夜那么難熬了。
陳女士家是一棟兩層的小樓,這是丈夫當初為了結婚而建的,陳女士和丈夫的房間在二樓靠窗位置。
事發當天是一個周末,孩子被老人接到他們家玩去了,晚上只有陳女士一個人在家,漫長的夜只有她一個人度過,陳女士感覺百無聊賴。
那天,丈夫的車順利到了站點,他給妻子打了電話,小夫妻倆視頻聊了好半天的天,掛斷后,陳女士對丈夫的思念日益加重,翻來覆去怎么也睡不著。
就在這時候,陳女士突然聽到了房子外有動靜。原本陳女士一個人住這么大的房子就有些害怕,這會外面的動靜越來越清晰,陳女士更是覺得心里直發毛。
最開始,陳女士還只當是刮風的聲響,但是很快,她就察覺出了不對,這分明是人制造出來的聲響。
陳女士意識到外面有人后,只覺得頭皮上嗡的一聲,她顫抖著跳下床,從旁邊的衛生間里順手抄起了一個拖把,慢慢走到窗戶邊。
只見一只手扒在窗戶上,窗戶已經被打開了,一個腦袋從窗戶下面伸了過來,一個黑影正在試圖往屋子里爬
陳女士嚇得喊了一聲:你是誰?你想干啥?
外面的人低著嗓子說:我知道就你一個人在家,你給我老實點,不然小心我要了你的命!
陳女士嚇得心砰砰亂跳起來,她雙手緊握著拖把桿,手心里都是汗,渾身控制不住地發起了抖。
窗戶外的人見陳女士被嚇到了,就準備繼續往里爬,這時候陳女士心里只有一個念頭,絕對不能讓他進來!在巨大的恐懼之下,陳女士爆發了潛力,她揮起拖把,朝著窗外人影的臉上杵了過去。
那個人躲避不及,被拖把正中臉上,只聽見啊的一聲,來人掉了下去,發出砰的一聲響。
陳女士聽見外面沒有了動靜,一下子癱坐在了地上,緩了一會后,她才想起來給丈夫打了電話,在丈夫的安慰下,她緩過來了神,又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趕來后,查出墜樓男子為同村的周某。周某得知陳女士經常一個人在家,就起了某些不好的心思。
事發當天,他睡醒一覺后出了門,趁著夜色來到了陳女士家樓下,順著下水道管往上攀爬,他一只手攀住排水管,一只手伸過去打開了窗戶。
誰知,事發當天陳女士并沒有睡著,心有防備之下拿了一個拖把守在窗邊。周某打開窗戶后,上半身探進了房間里,下半身卻是懸空的。
陳女士驚慌之下,出于本能將手里的拖把頭捅向了周某,陳女士當時非常害怕,使出了全身的力氣,拖把頭氣味不好聞,陳女士歪打正著,一下子將拖把頭杵在了周某的臉上。
周某下意識向后仰頭,但是他忘記了自己此時的著力點只有兩只手,在躲避拖把的時候,他失去了平衡,一下子從二樓掉了下去。
陳女士樓下就是水泥硬化路面,周某掉下去時毫無防備,正好后腦勺著地,導致顱骨粉粹性骨折,最后因救治無效離世了。
事后,民警從陳女士家的外墻、排水管和窗戶上提取到了腳印和指紋,經過對比,這些腳印和指紋正是周某的。
周某的家人為他處理完后事后,認為周某半夜爬陳女士窗戶固然不對,但是他罪不至死,如果陳女士不用拖把打他,他也不會墜樓,因此,他們要求陳女士賠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0余萬元。
陳女士認為自己在此事中沒有過錯,周家人的索賠毫無緣由,因此拒絕賠償。周某家人見索賠無果,直接將周女士起訴了。
二、網友意見
有人認為,陳女士作為一個女性獨自在家,遇到這種情況已經非常驚恐了,還要面臨巨額的賠償要求,感覺非常不公平。
有人覺得,雖然陳女士的行為是出于自衛,但是也應該盡量避免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在面對這種情況時,應該及時報警或者尋求其他安全方式的幫助。
還有人說,周某的家人向陳女士索賠50多萬明顯不合理。周某非法入侵他人的住宅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陳女士應該追究他的責任。
有人講,現在的人好像都覺得誰死誰有理,明明自己是錯的一方,只因為自己在犯罪途中出現了意外,就向受害人索賠,這種風氣一定要剎住,不然以后,這種人做起壞事就更無所忌憚了。
三、法律分析
周某家人在庭審中申訴,稱周某爬陳女士窗戶是不對,但是陳女士在不明白周某目的的情況之下,用拖把對他進行擊打,導致周某墜樓。陳女士作為一個成年人,理應知道將人從樓上擊落會造成什么后果。
周某并未造成陳女士的損失,卻承擔了這種嚴重的后果,而且,周某墜樓后,陳女士沒有及時進行救助,主觀上有造成周某損失的故意。
他們認為周某雖然有錯到罪不至死,陳女士用拖把打他屬于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請求判決陳女士賠償周某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0余萬元。
那么,陳女士到底應不應該賠償呢?陳女士是否需要賠償周某家人,要看她用拖把打人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
根據《民法典》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陳女士在面臨非法入侵的情況下,出于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的考慮,采取了抵抗措施,此行為符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首先,正當防衛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時,為了防止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進一步侵害而采取的防衛行為,其行為本身是合法的。
陳女士在遭遇非法入侵時,有權進行自衛反擊。這是《民法典》賦予公民在緊急情況下保護自己權益的合法權利。
在這個事件中,陳女士是在自己家中受到非法侵害,她采取了用拖把杵向入侵者的行為,這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和財產權益。
入侵者的行為屬于非法闖入他人住宅,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陳女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其次,陳女士的行為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在面臨危險的情況下,陳女士使用拖把進行反擊,在周某墜樓后,她并沒有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因此,陳女士的行為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屬于合法的自衛行為。
然而,在事后,入侵者的家人向陳女士索賠50多萬元,這是基于《民法典》中關于侵權責任的規定。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而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
在判斷陳女士是否有過錯時,我們需要考慮到她是在自己家中受到非法侵害的情況下采取的自我防衛行為。
因為陳女士的行為符合《民法典》中關于正當防衛的規定,所以陳女士的行為屬于合法的自我防衛行為,因此她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陳女士的行為屬于合法的自我防衛行為,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同時,入侵者的家人索賠50多萬元的要求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經審理認為,周某半夜爬陳女士的窗戶,意欲實施不法行為,這種舉動已經侵害了周女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陳女士無法判斷周某具體要實施的是哪一種侵害,為了自保,她用拖把擊打周某,這是出于自衛的本能,這種情況下陳女士采取的阻止犯罪繼續進行的行為是合法的。
最終,周某家人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筆者看來,陳女士作為一個普通女性,面對這種非法入侵的情況已經非常勇敢了。她在緊急情況下采取了必要的自衛措施,保護了自己的生命安全。雖然最終導致了周某的離世,但是這并不是她的本意。
總之,通過這個事件我們應該認識到自衛行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在面對危險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勇敢地采取必要的自衛措施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同時也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規,避免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在遇到類似的情況時,應該及時報警或者尋求其他安全方式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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