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貓眼APP上,榮耀巡回賽 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C羅來啦】門票為缺貨登記狀態球迷花費3880元在貓眼平臺購買了球賽預售門票,因故欲退票,但...
貓眼APP上,“榮耀巡回賽 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C羅來啦】”門票為缺貨登記狀態
球迷花費3880元在貓眼平臺購買了球賽預售門票,因故欲退票,但平臺表示“門票一旦自預售起,將不改不退”。
奇聞事件記者留意到,該賽事自2023年12月25日開啟門票預售以來,就因退票、座位設置等問題備受爭議,貓眼平臺也因拒絕退改電影票、演出票等問題多次被投訴。有律師表示,該“不退不改”規則涉嫌霸王條款。
3880元買的門票不能退
2023年12月25日,武漢市民王先生花費3880元,通過貓眼平臺購買了一張“榮耀巡回賽 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C羅來啦】”的足球比賽門票,比賽時間為2024年1月24日,地點在深圳大運中心體育場。兩天后,他發現比賽時間與自己的行程有沖突,便與在線客服溝通退票事宜。但對方在核實其訂單后表示,根據訂單規則,不支持退票,“建議您協調時間進行觀演”。
“我購買的是預售票,而且申請退票時尚未確定座位,為何不能退票?”王先生不能接受,隨后與平臺方多次溝通交涉,得到的回復依然是無法退票。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向奇聞事件投訴。
1月15日,奇聞事件在貓眼APP上看到,該賽事門票位于演出榜綜合熱度榜第一名,有1月24日和1月28日兩場,票價分為380元、880元、1880元、2880元、3880元、4580元多個檔次,但目前屬于“缺貨登記”狀態,無法購票。“演出詳情”頁面顯示,這兩場賽事正式開票時間為2024年1月3日。頁面上,標注有“不支持退”“官方票”“憑證件入場”等字樣。
極目記者通過貓眼APP進入該賽事購票頁面時,系統會彈出一個《票務總代理貓眼銷售方案》,其中提到:“門票一旦自預售起,將不改不退。”用戶只有將該方案滑到底部,下方“已閱讀并同意以上內容”的按鈕才會由灰色變成紅色,用戶點擊后方可繼續購票。
而在購票頁面下方的“購票須知”中則提到:“因市場變化、不可抗力等客觀情形以及演出票隨訂單的性質,可能會出現演出變更、取消或正式出票時票品庫存不足等情況,該等情形下貓眼客服會及時與您聯系并盡快退款。”
“因主辦方原因,可以‘盡快退款’,但因消費者原因就‘不改不退’,這兩條規則本身就不對等。”有網友表示。
另據一份落款時間為2023年12月26日的《“榮耀巡回賽 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主辦方聲明》顯示,該賽事于2023年12月25日開啟預售,對于目前出現的同一觀賽人重復購買賽事門票的情況,將對不同情形給出相對應的處理方案。同時強調,根據購票平臺公示的購票規則,該賽事的門票自預售之時起即不支持退換。
該聲明顯示,此次賽事的主辦方為北京長信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和垚柒(上海)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因生病要求退票也遭拒
2023年12月25日,“榮耀巡回賽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官方微博發文:“1/24 & 1/28兩場比賽的預售門票均已售罄,感謝朋友們的支持與理解,希望你們的煩惱也可以一并售罄。沒有搶到預售門票的小伙伴也不要氣餒,敬請期待后續的正式開票。”在該條微博下方的評論區,很多網友留言表示不滿:“預售門票逼人瘋搶,搶完別人眼淚都擦干了說還有正式門票,可別又出個最終門票吧。”也有網友指責:“吃相別太難看了。”還有不少網友要求主辦方盡快解決退票問題。
1月16日上午,王先生提供了主辦方聯系人電話,記者撥打過去,語音提示已關機。據王先生提供的一段他與該聯系人的通話錄音,記者聽到,該聯系人在得知王先生的退票訴求后表示:“售票時已經明確寫了不退不換,您的行程改變是您個人問題。您在買票時,是看到并認可了這幾個字的情況下才購買的門票。”在溝通了十來分鐘后,該聯系人讓王先生將相關購票信息和訴求發送至指定郵箱,她會向上反饋,但同時仍強調:“在您購買前公示已經寫明不退不換的,您這個情況我只能幫您向上反饋。”
王先生告訴奇聞事件記者,因為這次退票,他加入了一些維權群,有不少群友表示,自己因各種原因要求貓眼平臺退票,均遭到拒絕。
有網友反映,其購買兩張3880元的門票后,因身體原因接受手術治療。他向貓眼平臺申請退款,并提供了就醫憑證和病歷,但客服仍不退票。
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共同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
記者梳理發現,近期關于“榮耀巡回賽 2024利雅得勝利中國行【C羅來啦】”門票問題飽受爭議。有球迷在網上吐槽,兩場比賽票價虛高,而且座位距離場地太遠,“3000多元的座位,竟然被隨機安排到了角旗區位置。”還有網友說,主辦方指定的貓眼和大麥為官方售票渠道上顯示兩場比賽的球票都已經售罄,但在其他平臺卻顯示仍有部分票源。更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其他平臺價格更低,還可以加價選座。
律師:“不退不改”涉嫌霸王條款
1月16日10時30分許,奇聞事件記者撥打貓眼客服,并表明身份和來意后,一位客服人員記錄下記者的工作單位和記者證號后,稱將有專人回復。截至記者發稿前仍無人聯系。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記者以“貓眼”為關鍵詞搜索,共有51325條投訴。
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楊旸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消費者定作、鮮活易腐等特定商品除外。根據該條款,該電子門票并不屬于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的例外情形,因此消費者在不影響門票再次銷售的情況下提出退貨,理應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款。
另外,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不能改簽不能退票的規定,屬于網絡購票平臺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也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楊旸律師表示,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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