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知名學者與人微信打賭輸50萬拒支付被起訴一事引發網友廣泛討論。有網友認為,應愿賭服輸,輸了就要履行職責,說的話不能反悔;也有網
近日,“知名學者與人微信打賭輸50萬拒支付被起訴”一事引發網友廣泛討論。
有網友認為,應愿賭服輸,輸了就要履行職責,說的話不能反悔;也有網友認為,打賭就是賭口氣,不必太認真;還有一部分網友表示“想知道這樣的賭約有法律效力嗎?”
對此,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表示,賭約行為屬于民間娛樂社會活動,不屬于法律的范疇,所以賭約協議屬于無效法律協議。
物理學家打賭輸了“賴賬”成被告,本人回應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內著名物理學家李某被起訴了,原因是與朋友胡某在微信上打賭股市漲跌,誰輸了賠對方50萬元。
據網傳的兩人微信聊天截圖顯示,2022年9月15日,李某主動向胡某提出以“上證指數是否會跌破3000點”為條件打賭,定下誰輸了賠對方100萬元。后來胡某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將10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并立下“賭約”。
賭約內容為:“今李某跟胡某立約,如果10月14日(包括當日)之前,上證指數跌破3000點(包括3000點),則李某輸,胡某贏,李某當付胡某50萬人民幣整。如果上證指數尚未跌破3000點,則李某贏,胡某輸,胡某當付李某50萬人民幣整。此約有效。”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雙方打賭一個月不到,2022年10月10日,上證指數跌破3000點,當日最低跌至2968.28點,李某當日14點左右向胡某發消息稱,“你贏了”。2022年10月12日,上證指數進一步下探至2934.12點。
后因李某未按照賭約賠付50萬元,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向原告支付人民幣50萬元,并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返還上述錢款的利息損失。
4月10日,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聯系上了當事人李某,李某稱自己并不認識這位胡姓朋友,也不想炒作這件事情。當記者追問道“對方對其造成的名譽侵害是否會報警處理”,李某表示沒必要。
律師多角度解讀“打賭”行為
拋開此事真假不談,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過與朋友打賭的經歷,也有過打賭行為是否作數、“賭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多個疑問。
對此,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以此案為例進行了法律解讀。
微信或口頭打賭算數嗎?
譚敏濤律師:打賭行為屬于民間的一種娛樂行為,并不是法律行為,所以,不產生相應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且,民事法律還需要遵循公平原則,要求各個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要秉持公平理念,公平、合理地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賭約”協議因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而且,賭約行為屬于民間娛樂社會活動,不屬于法律的調整范疇,所以,賭約協議屬于無效法律協議。
法律行為無效,是自始無效,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以無效的法律行為而取得利益。在本案中,打賭金額巨大,雖然雙方認為不屬于民間娛樂活動,但是,該賭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所以,應屬于無效法律行為。
這種打賭行為是否等同于賭博?是否合法?
譚敏濤律師:賭約行為不同于賭博,但具有賭博的屬性,賭博行為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籌碼來賭輸贏的游戲,而且,賭博屬于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為。但民間賭約屬于娛樂性質,雖然不受法律的規范,但也不屬于違法行為,只是法律不調整民間賭約行為,所以,因民間賭約行為而發生的爭議,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擔賭約義務。
針對此事,李某是否應該支付對方50萬元?雙方該如何更好地解決此事?
譚敏濤律師:從賭約行為的無效性質來看,李某不應當支付對方50萬元。但雙方因為此事有賭約,而且還發生了法律爭議,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協商解決或由法院調解,畢竟,一方因為賭約輸了,那么,基于誠信原則,輸了的一方可以適當給對方一定的補償,以作為輸了賭約的責任。如果一方堅持要求法院判決,法院很可能會以賭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而判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