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一房屋被拍賣,在拍品詳情中用紅字標注的一行字,引發網友關注。9月27日,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發布競買公告,...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一房屋被拍賣,在拍品詳情中用紅字標注的一行字,引發網友關注。9月27日,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發布競買公告,對該房用紅字標注“本標的內有兩名八十五歲的老人居住,其對法院拍賣有抵觸情緒”。而在阿里資產對該房的拍賣現狀描述中則用紅字標注為“本標的內有兩名八十五歲的老人居住,其在評估時表示要與房屋共存亡”。
有網友表示遇到這種情況“不敢拍”,也有網友認為“好事,流拍好幾次,價格更低了”。
奇聞事件記者在阿里資產查詢發現,這套引發關注的房屋已進行兩輪拍賣。據中國工商銀行融e購電商平臺出具的網絡詢價報告,房屋涉及糾紛為湖北恒宏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何某某借款合同糾紛,為被執行人何某某名下所有房屋,房屋面積約110平方米,2室2廳1衛,單位面積價格為每平方米約1.1萬元,參考財產價格約129萬元。
9月21日首次拍賣,起拍價約93萬元,0人報名、0人出價,流拍。
10月17日,此前顯示為二拍時間,評估價為1334363元(約12192元/平方米),起拍價為747244元(約6800元/平方米),相當于評估價5折拍賣,0人報名,目前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執行債權人撤回執行申請,該拍賣已撤回。
據奇聞事件,經辦該法拍房拍賣工作的工作人員稱,兩位老人為被執行人的父母,競拍者需要考慮自己能不能接受,騰退時間會很長。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蘇程律師告訴奇聞事件記者:“法拍房有人居住不愿搬離,是應該公告披露的事項。根據規定,法院必須公告披露拍品的現狀、占有使用情況、附隨義務、瑕疵、權利負擔等等;有人居住不愿意搬離,可能屬于合法租賃、或屬于房產權屬有其他異議、或屬于其他異常情況,這是應該要公告告知競買公眾的。這類公告的內容,實踐中也有其他類似異常的內容,比如‘房內發生過兇殺案’‘房內發生過意外觸電死亡’。”
法拍房內有人居住且不愿搬離,該如何解決?蘇程律師解答:“根據2019年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第十條規定,拍賣財產為不動產且被執行人或他人無權占用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負責騰退,在本事件的公告中,法院沒有披露兩位老人是‘合法租賃、居住權或其他形式’的有權占有,據此,如果本次拍賣成功,申請人申請騰退交房,根據其他的執行規定,執行法院應該進行強制執行,騰退交房。”
而購買此類情況房屋,蘇程律師提到購房者可能主要面臨收房困難問題:“在實踐中,可能發生‘較長’的騰退周期,對于比較復雜的案件,在執行法院的集中行動中,法院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能才有較好的解決,所以對于購房者,可能遭遇長期無法收房的風險。”
對于強行居住者或被執行人的行為,蘇程律師解讀:“如果執行法院明確的查明,本事件中,是有人故意阻礙執行、抗拒、妨礙執行,是可以對有關人員作出拘留、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若房產拍賣困難,就后續執行問題,蘇程律師稱:“如果二拍還是流拍,按照規定,執行法院會征求申請執行人的意見,可以直接進行以物抵債,或者可以在原網站進行60天的變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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