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1年,鄭州市民謝女士的車在7·20特大暴雨災害中被淹。次月,她在河南潤眾實業有限公司的一汽-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高爾夫轎車。然而不到兩...
2021年,鄭州市民謝女士的車在“7·20”特大暴雨災害中被淹。次月,她在河南潤眾實業有限公司的一汽-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高爾夫轎車。然而不到兩個月,新車就開始出現多種問題,10個月的時間里4S店先后維修5次,故障仍然沒有徹底排除。
經第三方檢測,認定該車輛為涉水車。謝女士將情況向“12315”和市場監管局反映。她從監管部門得知,“7·20”特大暴雨后河南潤眾報保險的車共46輛,25輛車獲得理賠,21輛未獲理賠的車通過正常渠道銷售,而她所購買的車在這21輛車中。謝女士認為她遇到了消費欺詐,為此向鄭州市市場監管局進行舉報并獲立案。此后,謝女士向法院起訴了河南潤眾。
9月28日,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河南潤眾在雙方交易時未告知車輛是否涉水信息,屬于故意隱瞞,構成欺詐,故撤銷了雙方的購買合同。鑒于車輛已使用兩年,酌情支持謝女士14萬元的退款要求,并且按照車價款三倍賠償49.4萬余元。同時謝女士領取貨款時返還涉案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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