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器官捐獻應該是自愿和無償的,這10萬元肝源費到底是醫院私自收取截留了,還是真的轉交給捐獻者了?8月15日,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以下簡稱湘
“器官捐獻應該是自愿和無償的,這10萬元肝源費到底是醫院私自收取截留了,還是真的轉交給捐獻者了?”8月15日,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以下簡稱“湘雅三院”)醫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屬收取“肝源費”一事引發網友熱議。
當事人蔣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8月13日晚,家屬接到湘雅三醫院醫生電話,稱他需要做肝移植手術的父親匹配到了合適肝源,但要繳納10萬元肝源費。繳費后,2018年8月15日,蔣父在湘雅三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術,術后第4天,蔣父在出院的救護車上去世。
蔣先生稱,手術前主治醫生提出肝移植手術除了支付常規的醫療費用之外,還要給捐贈者家屬10萬元“肝源費”,用于器官的保存、運輸和家屬的救助等。
蔣先生告訴記者,考慮到父親病情危急,支付給主治醫師王某和副主任醫師趙某某10萬元現金,對方沒有提供單據。事后蔣先生懷疑醫院收取這筆費用涉嫌違規,曾試圖向該名主治醫師詢問10萬元費用的去向并索要單據,但遭到拒絕。
2021年1月,蔣先生與湘雅三院達成和解,醫院將這筆現金認定器官移植費用,并以補償款名義退還給蔣先生9.8萬元。
在蔣先生提供的一段與院方溝通的錄音中,院方工作人員說道:“捐獻器官的病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這個錢是用來救助他們的,手術之前我跟你們講得很清楚,這個費用一定要理解,不理解手術真的做不下去。”蔣先生提出希望醫院能給這十萬元“打個條子”,對方回復:“紅會(紅十字會)把這個費用交給捐獻者家庭也沒有條子啊,……這是救助。”
“肝源費”到底是誰收取的,是否合乎規定?記者先后聯系了湘雅三醫院和湖南省紅十字會。
湘雅三醫院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經過向科室核實了解,這件事已經調解處理完畢。“法院也判了,調解后錢也退給他了,不知道他還在糾結什么。至于是不是違規,或者錢去了哪里,他不滿意現在的結果,可以投訴,可以找法院。”
湖南省紅十字會器官捐獻科室工作人員介紹,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器官捐獻是自愿、無償性質,但考慮到捐獻者對社會作出貢獻,且很多捐獻者付出了高額的治療成本,紅十字會通過社會捐贈力量會對器官捐獻者家庭給予補助,“比如為他們解決喪葬費、部分治療費。資金主要來自社會力量,但也有器官受贈者出于感恩,會向紅十字會捐款,放入基金池之后,非定向補助給有困難的捐贈者,不會由捐、受雙方點對點的補助。”
工作人員還表示,器官受贈者需要支付正常的手術費、器官運輸等成本費用,但不存在肝源費,即便是捐款給紅十字會,也是走公共賬戶,并且有憑據留存,供審計部門審計,“不會由醫生或者醫院私下以現金方式收取。如果有這種情況,可以向衛健委紀檢部門舉報。”
湖南省衛健委醫政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湖南省人體器官獲取成本收費標準》,成人肝臟25萬元一個,給捐贈者家屬用作安葬費、人力成本、誤工交通等。“但是要提供相應的費用證明,由OPO(器官獲取組織)辦公室,配備證件的相關人員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