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近日,廣東省陽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獲一名涉黃人員。令人吃驚的是,這位有著一頭齊肩秀發(fā),身著白色連衣裙的失足婦女,竟是男子。7月22日
近日,廣東省陽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獲一名涉黃人員。令人吃驚的是,這位有著一頭齊肩秀發(fā),身著白色連衣裙的“失足婦女”,竟是男子。
7月22日凌晨1時,江城分局在開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統(tǒng)一行動中,在中山公園附近巷口抓獲涉嫌招嫖賣淫的違法人員林某成(男,39歲)。
經(jīng)查,違法人員林某成當(dāng)晚在市區(qū)中山公園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內(nèi)進行賣淫行為三次。
經(jīng)深挖,林某成在外地也曾從事過該“行業(yè)”,來到陽江后想賺快錢,于是購置假發(fā)、女性用品裝扮成女性“重操舊業(yè)”,站街攬客,沒曾想“出攤”時被逮個正著。
現(xiàn)已依法對違法人員林某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