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5月22日上午9時30分,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黃某南故意殺人一案。起訴書披露,去年12月9日,黃某南糾纏前同事,求愛遭拒后連捅女
5月22日上午9時30分,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黃某南故意殺人一案。起訴書披露,去年12月9日,黃某南糾纏前同事,求愛遭拒后連捅女生16刀致其死亡。行兇后黃某南潛逃并計劃殺害另外3名前同事,經親屬勸說于當年12月10日凌晨投案。
22日中午12點左右,受害女生陳某萍家屬從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走出,庭審已進入休庭狀態。據悉,此案將在當日下午5時當庭宣判。
陳某萍的父親表示:“兇手庭上說作案動機是一直追求我女兒被拒絕覺得沒面子,覺得沒有給他臺階下。檢察院的意見也是判處死刑。當庭我們和兇手沒有直接對話。”
陳某萍的姐姐告訴奇聞事件記者,“半年來家人們都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這個春節冷冷清清,家里沒人說話,都安靜地坐著流眼淚。小孩問姑姑去哪里了?我們只能說她去很遠的地方工作了。我們什么錯事也沒做,卻無端承受這么大的傷害,現在我們不需要任何賠償,只要求判處黃某南死刑。”
檢方起訴書顯示,陳某萍生前在湛江市赤坎區一家酒店做服務員。2022年3月,黃某南任職該酒店電工,期間黃某南追求陳某萍遭拒。2022年6月,黃某南從酒店離職當天要求陳某萍做其女朋友并發出死亡威脅,仍遭拒。隨后黃某南在陳某萍的電動車上安裝了定位器,監控她的活動軌跡。2022年7月下旬,黃某南持刀威脅黃某萍做其女友被拒絕后,因有人制止黃某南只能離開。
據受害人家屬介紹,事后陳某萍將此事上報,單位領導報警并收到警方回復:已聯系黃某南家人對其約束管教。但警方并未找到黃某南,也未聯系陳某萍了解情況。
起訴書顯示,2022年12月9日,經過周密計劃,包括事前準備兇器、多次跟蹤、替換衣物、租用逃跑車輛等,黃某南利用定位器,在湛江市第三十二小學附近攔住陳某萍。陳某萍無法掙脫黃某南的拉扯,向路人請求幫忙報警。黃某南聞言將陳某萍拉至小學外圍墻鐵欄桿處,從褲兜里掏出水果刀向陳某萍連刺16刀。被刺傷后陳某萍曾向黃某南認錯求饒,黃某南不為所動決意殺人。
最終,被害人陳某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湛江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陳某萍系被單刃銳器刺傷胸腹部致左肺、肝臟、脾臟破裂造成大失血死亡。
“捅了6刀后,我妹妹已經倒地向他求饒了,可他還是那么殘忍。我們也是看到起訴書才知道這個細節,我妹妹當時得多無助!不想做他女朋友,就得被他這樣捅死么?”陳某萍的姐姐透露,事發當天下午,妹妹還分享些小視頻給她看。
起訴書還披露,黃某南行兇后,騎電動車逃離現場,換了衣服并隱匿了作案工具和電動車,并換上提前準備的汽車并取出自制電人工具和尖水管,準備前往遂溪縣殺害另一工作單位的三名前同事。為此,黃某南提前潛入該公司拍下值班出勤表,以便掌握三位前同事的作息時間,計劃在三人熟睡時利用木板螺絲組裝的工具,連接電源后電死三人。因擔心三人被電醒反抗,他還將一根鐵水管一頭磨尖,便于將三人刺死。
到達遂溪縣后,黃某南擔心電線長度不夠,又購買電線將電人工具進行接駁延長,手機定下12月10日凌晨1時的鬧鐘,打算屆時按計劃行兇。12月9日晚23時左右,在黃某南姐姐的微信規勸下,黃某南駕車返回湛江準備自首,并遺棄了前述作案工具。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某南因個人情感、工作問題等不如意而遷怒、報復他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另已著手實行作案,意圖殺死三人,后自首而中止。其情節、后果嚴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有自首情節。
面對記者的采訪,陳某萍姐姐幾度落淚:“我媽媽昨晚一夜沒睡,她很想過來,但我們沒敢讓她過來。這半年來她身體差了很多,怕當庭受刺激出現意外。我爸爸今天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出庭,很多親人也都來旁聽。我們之所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想看看兇手是一個什么樣的人;等刑事訴訟完了之后,我們會放棄民事訴訟。我們不要一分錢的賠償,只要求判處黃某南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