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河南一男子在外務工3年回家后,發現家門口原本3米寬的路被鄰居占了一半。在和鄰居溝通無效后,他喊來挖掘機拆了鄰居家的墻。律師認為
近日,河南一男子在外務工3年回家后,發現家門口原本3米寬的路被鄰居占了一半。在和鄰居溝通無效后,他喊來挖掘機拆了鄰居家的墻。
律師認為,如果情況屬實,曹先生的行為應屬于私力救濟,但如果在過程中拆毀了鄰居家不占道的墻體,應該給予相應賠償。
【1】巷口鄰居拓寬墻體侵占道路,3米寬土路變成1.7米
1月7日,九派新聞聯系到當事人曹先生。他表示,自己的老家在許昌市鄢陵縣。由于常年在北京務工,他已經3年沒回家。這個春節,他想早點回來,探望年近80的父母。
3日回鄉那天,本來心情很高興,沒想到自己卻被堵在家門口的巷子里,車子開不進去。
以前,這條原本將近3米的土路能勉強通過車輛,如今被巷口鄰居家擴建的墻“堵死”。他用卷尺測量發現,通道僅有1.7米。
“把我們里面幾家給堵死了,過車都不方便。”曹先生說。
隨后,他與建墻的鄰居商議拆墻復路,并表示愿意自掏腰包,不料被對方拒絕。1月5日,他叫來挖掘機,將鄰居家往外擴建的墻全部推倒。
一段視頻顯示,灰色的水泥墻被挖掘機由上而下推倒,旁邊一男子在指揮、觀望。另一段視頻顯示,墻被拆掉后,物料堆積在曹先生鄰居家附近,部分散落于道路兩旁。墻推倒后,道路明顯變寬。
曹先生告訴九派新聞,和巷口鄰居關于“路”的爭執,不止這一次。
前幾年,村里扶貧修路,但水泥路并沒有通道他家門口。因為按照規定,水泥道路至少要有3米寬,這段土路寬度為2.9米,而且巷口旁鄰居家的圍墻墻體不直,向戶外傾斜。
當時,施工方怕修路時把墻碰倒,需要賠償。后來,村支書嘗試與曹先生的鄰居溝通,對方索性拒絕修路。
曹先生稱,村干部甚至提出由巷子里其他居民出人工費、材料費,但鄰居一直不答應。沒能等到處理結果,曹先生就離鄉務工了,“都是農村人,靠在家里種地掙不到錢,你不可能常年在家等著處理這件事。”
他表示,這幾年下雨的時候,父親都是蹚水從家門口過去的。平時誰家扒房子,母親就開著小電動車,去拉些土墊一墊。對二老來說,出行很不方便。
面對擅自修墻侵占道路的鄰居,曹先生叫來挖掘機,將擴寬的墻全部推倒。他回憶,拆墻當天,鄰居并不在家,電話也不接。
【2】律師:拆墻行為屬于私力救濟,但要避免侵權
鄰居占用公共通道是違法行為嗎?當事人曹先生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針對此事,九派新聞咨詢了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的譚敏濤律師。
譚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也就是說,相鄰關系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交付公平合理處理相鄰關系,不能只為自己方便,而侵害他人的相鄰權。如果侵害到了他人的相鄰權,應該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民事責任。
而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而在本案中,鄰居占用的是公共通道,還不是占用自家土地,并且,占用公共通道嚴重影響了當事男子的正常通行,包括車輛正常通行,所以,鄰居占用公共通道的行為涉嫌違法行為,當事男子可以要求鄰居拆除占用的圍墻,恢復原狀。
譚律師認為,曹先生的拆墻行為,是在鄰居已經切實影響到其車輛出行的情況下發生的。他曾嘗試通過其他方式救濟,無法保障車輛正常通行。因此,他自行拆墻的行為屬于私力救濟。不過,私力救濟也要避免給鄰居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如果拆墻行為侵害了鄰居的合法權益,將原本不占道的強給推倒了,曹先生需要給予鄰居一定的賠償。
對于鄰居的行為,如果曹先生與其協商無果,可以尋求村委會、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協調處理,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過,由于曹先生的車輛急需通行,自行拆墻不失為最直接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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