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4月2日,孫海洋稱人販子吳飛龍案將于4月7日開庭,自己不認同此前檢方量刑建議,將提出加刑。孫海洋稱檢方的量刑建議為5年,就算改成10年自
4月2日,孫海洋稱人販子吳飛龍案將于4月7日開庭,自己不認同此前檢方量刑建議,將提出加刑。孫海洋稱檢方的量刑建議為5年,就算改成10年自己也無法原諒吳飛龍,此前自己預計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為580萬元。孫海洋稱將會在此次庭審中提出新證據,希望能對拐賣者吳飛龍從嚴懲處。
孫海洋一家人V表示很多孩子被拐后回到家里沒有父親了,沒有母親了,家破人亡了,這是我常見到的一些事。本4月7號這個惡魔在深圳南山法院開庭審理,我老百姓曾單方有這樣一個建議,不管是拐騙還是拐賣,給一個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偷走幼兒10年,就應該判10年,偷走30年,就應該判30年,失蹤孩子時間越長,給家庭的傷害是越大。吳飛龍偷走小卓14年,判坐牢14年是罪有應得,偷走兩名孩子都長達14年,判28年也是罪有應得,這樣也許還可震懾犯罪,主動投案自首。這事假如落到任何一個人身上,包括吳飛龍本人的孩子被別人無緣無故的偷走了,這樣一個量刑,我想他也沒有異議的。
如果僅僅是判五年,那么只會讓人販子更多,處罰的力度還是不夠,不足以讓人販子感到恐慌。可以說人販子導致了一個幸福家庭的支離破碎,更何況很多父母尋子幾十年,只用五年來懲罰人販子嗎?這樣的犯罪成本也太低了。曾經看到過一則新聞,一個人掏鳥窩被判了十年,難道一個人販子拐賣兒童的罪惡還不如一個鳥窩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