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曾拍攝網貸廣告的演員朱宏奇,在網絡引發爭議。此前朱宏奇曾拍攝了一系列網貸廣告,廣告中,他到處教別人辦網貸,被不少網友稱為網貸
近日,曾拍攝網貸廣告的演員朱宏奇,在網絡引發爭議。
此前朱宏奇曾拍攝了一系列網貸廣告,廣告中,他到處教別人辦網貸,被不少網友稱為“網貸大哥”。
8月4日,朱宏奇發布視頻稱,自己因拍攝網貸廣告被網暴,并表示演員只負責演,審稿權不在演員手里。
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演員必須要底線”“演員有選擇的權利,該知道什么該接,什么不該接”……
8月8日,朱宏奇再次發視頻稱,以后不再接不良廣告,“我決定認慫道歉了”“以后接片子過程中,一定嚴于律己”。
據了解,在朱宏奇拍攝的網貸廣告中,爭議較多的一條內容為:男子帶媽媽坐飛機,途中媽媽感到不舒服想吐,空姐告知升艙會好一點,但費用需要1290元。男子正愁沒錢之時,朱宏奇用該男子的手機在某金融平臺借了15萬,并強調“萬元日息1.9元,還沒一瓶水貴呢”。
該系列網貸廣告,被網友戲稱為“5分鐘忽悠欠款75萬”。
2020年,涉事企業致歉稱,公司已第一時間將視頻下線,經過內部的嚴格調查,該短視頻傳播系因團隊管理不善、審查不嚴,導致違規上線。同時已對相關負責人及其管理者處以開除、降級和扣除績效的處罰。
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的《關于警惕網絡平臺誘導過度借貸的風險提示》中提到,一些網絡平臺的網貸營銷罔顧消費者利益,利用“土味”“奇葩”廣告吸引流量,套取客戶信息。在營銷或借貸過程中,通過廣告頁面過度收集并濫用客戶信息,甚至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客戶信息在平臺方、貸款機構、出資方等之間流轉,侵害了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據奇聞事件消息,除了借貸廣告,朱宏奇還曾在廣告中扮演過專家、顧問,譬如前列腺治療儀生產廠家的技術開發顧問、眼貼專家等。
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分析,按照《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所以該演員虛構身份,在廣告中先冒充技術顧問,又冒充眼貼專家,肯定是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其次,他參與的網貸系列廣告,虛構農民工貸款升艙、住酒店、吃飯等場景,明顯脫離實際,會誤導消費者。
聶煒昌律師認為,廣告受眾無法辨別演員的身份真假,并不知曉他只是扮演的“專家”,消費者實際感受的廣告效果就是某位專家在推銷產品,基于對專家的信賴受其影響作出購買行為,是典型的廣告代言行為,因此這位演員就是《廣告法》規定的廣告代言人。
按照《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他在廣告中假冒專家顧問,已經涉嫌違法。另外,《廣告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