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6日,奇聞事件記者從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受害者家屬處獲悉,該案一審將于7月7日上午在湖南婁底婁星區人民法院宣判。受害者家屬謝先
7月6日,奇聞事件記者從“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受害者家屬處獲悉,該案一審將于7月7日上午在湖南婁底婁星區人民法院宣判。
受害者家屬謝先生接受奇聞事件采訪時表示,希望法院從嚴從重判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事故,對我姐和家人也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我姐現在還在醫院躺著,不能開口說話,四肢也無法正常活動,生活不能自理。”
2022年9月2日23時52分許,肖某某(女,28歲)駕駛湘K牌照小型轎車在婁星區吉星路株山公園東門地段由南往北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后被執勤交警截停。
事后,謝某被送醫救治。經鑒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酒精含量124.51mg/100ml)。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4月11日,該案一審在婁星區人民法院開庭。因案情疑難復雜,婁星區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