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兩年多時間,一零食企業(yè)連續(xù)收到投訴和索賠:商品內出現各種蟲子和異物,有些蟲子甚至聞所未聞。警方梳理線索后發(fā)現,這些索賠案竟指向同一
兩年多時間,一零食企業(yè)連續(xù)收到投訴和索賠:商品內出現各種蟲子和異物,有些蟲子甚至聞所未聞。警方梳理線索后發(fā)現,這些索賠案竟指向同一位在校大學生。
據平安東西湖,袁某(20歲,山東某校在讀)網購回零食商品后,將網購的蟲子及頭發(fā)等放入零食內,后向商家索賠,其用此手法索賠43次獲利七千多元。袁某已被刑拘。
零食企業(yè)多次遭惡意索賠
商品內出現的蟲子聞所未聞
小資(化名)是湖北某企業(yè)的一名客服人員。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她和往常一樣接待顧客咨詢時,收到了這樣一則投訴消息。
“我買了你們的零食,里面有一只蟲子,還有翅膀。”雖然產品已開封,本著相信顧客的原則,小資按正常流程上報,售后部門很快為其辦理了免單手續(xù)。
“我已經吃過了,身體不舒服,你們要賠償我200元。”
盡管事情尚未查清,但為了照顧其購物體驗,小資還是為這位顧客辦理了先期賠付手續(xù)。
隨后的日子里,類似的投訴和索賠不斷出現:包裝均已開封,消費者拒絕寄回所謂的“問題”商品,出現的異物越來越離奇,有些甚至是連賣家都叫不出名字的蟲子,以及生產環(huán)節(jié)里完全不會出現的東西,例如面包里出現鋼絲球……
“太奇怪了,這類蟲子不可能在我們這個地區(qū)出現。”該企業(yè)質檢人員在檢查工廠后,感覺事情并不簡單。
這引起了客服部門的重視,類似投訴頻頻發(fā)生,而且在內部排查生產和品控環(huán)節(jié)后,發(fā)現所謂的“問題”產品也疑點重重。
最近一筆惡意索賠,發(fā)生在今年4月26日。多名資深客服人員,梳理了兩年多來的相關索賠案件,查出了十幾個下單賬號,覆蓋天貓、京東、拼多多等主流電商平臺。
賬號不一樣,會是同一個人嗎?抑或是一伙人?
客服們將相關信息制作成了一張張關系圖表,隨后發(fā)現,這十幾個賬號盡管使用了不同的收貨地址和電話,但是,這些賬號、地址和電話,是存在交叉使用的!
掌握了關鍵信息后,今年5月5日,該企業(yè)法務部向警方報案,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qū)分局金銀湖派出所迅速介入調查。
為制造異物網購蟲子
在校大學生被刑拘
經調查,警方將視線鎖定在了一名在校學生袁某的身上。
警方在其宿舍發(fā)現的蟲子
袁某,20歲,山東某校在讀大學生。警方在他的宿舍里,還發(fā)現了一些保存好的蟲子,據其交代,這些都是他網購來的“工具”,準備放到食品里,找商家索賠的。
他這種惡意索賠的想法,究竟是何時出現的?
據袁某交代,2021年10月,一次網購零食后,他無意發(fā)現食品包裝里有一個微小的不明黑色物體,袁某嘗試性向商家索賠,沒想到很快就得到了賠付金。
“為保證顧客的消費體驗,商家一般會先行予以顧客一定數額賠償,再進行內部調查。在得到賠付后,袁某像是嘗到了甜頭,感覺這是一個來錢的道兒,于是之后,他多次故意向購回的食品內添加異物,敲詐商家的賠付金。”辦案民警夏乾橋介紹,據統(tǒng)計,兩年多以來,袁某共向這家零食企業(yè)反饋了43個“有問題”的商品,但只同意寄回3個以供企業(yè)核查。
經核查,這些所謂的異物,都有明顯的人為擺放痕跡。
袁某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實
“我用針將食品包裝劃開一道口子,然后把蟲子放進去,前后一共獲賠7800多元。”
經過辦案民警夏乾橋的細致偵查,袁某交代。警方逐步掌握了袁某的犯罪證據,于5月17日下午將其抓捕歸案。面對審訊,袁某對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不僅如此,袁某的同學孫某也模仿起了這種套路,用相同手法炮制類似“投訴”,向同一企業(yè)惡意索賠。不過,因孫某涉案金額較小,經警方批評教育,他已全額退還相關款項,并親手寫下了致歉信。
武漢警方赴山東將袁某抓獲
目前,袁某已被武漢東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惡意索賠
需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表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以3000元為起點,后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多次敲詐勒索”這一構成要件,即勒索財物數額雖未達到較大,但次數達到三次以上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廣東省食品安全保障促進會副會長、食品產業(yè)分析師朱丹蓬表示,一方面,食品企業(yè)應該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健全消費糾紛解決機制,不斷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體驗;同時,也要堅決抵制以維權之名行敲詐之實的牟利性惡意投訴,防范以各類非法手段進行不實舉報和惡意索賠現象,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消費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