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5月25日下午,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發布通報稱,5月24日,有媒體報道重慶一農業執法人員與人發生口角后當街持菜刀傷人,該報道涉案人員
5月25日下午,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發布通報稱,5月24日,有媒體報道“重慶一農業執法人員與人發生口角后當街持菜刀傷人”,該報道涉案人員為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下屬事業單位一名工作人員,該委了解情況基本屬實后,立即責令該工作人員陳某依法配合調查。
據向九龍坡區公安分局詳細了解情況,事情發生在4月29日(星期六)15時40分許,陳某駕私家車搬家,為方便搬運東西將車停放在楊家坪直港大道一商鋪門口,商鋪經營者汪某要求其將車挪走,兩人發生口角。隨后陳某返回附近家中拿兩把菜刀返回現場,將汪某臉部劃傷。
目前,警方已受案并傳喚當事人到派出所進行調查,正組織傷者進行傷情鑒定,案件正進一步依法辦理中。根據兩高三部《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如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將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治安處罰;如構成輕傷及以上,將作為刑事案件辦理。
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表示,將根據公安機關最后結論依法依規處理,處理情況將及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