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今天,再給大家拋出一個靈魂拷問:遇到那些一心求死的人,到底該不該救?5月2日下午,山東滕州上善公園,一名女子跳河輕生,被一名20來歲的
今天,再給大家拋出一個靈魂拷問:遇到那些一心求死的人,到底該不該救?
5月2日下午,山東滕州上善公園,一名女子跳河輕生,被一名20來歲的小伙子救了起來。結果救起來之后該女子再次跳下去,男子沒辦法只能再次下去救她。然而,這次女子是被救了上來,救人的小伙子卻再也上不來了。
從視頻顯示的畫面我們可以看到,最后一次女子是被兩名男子合力拉上岸的。當救援人員到達的時候,河邊已經聚集了很多人。救人男子已經溺亡,被抬上擔架,蓋上白布抬走了。
據了解,救人男子與該女子并不相識。但出于對生命的尊重,小伙子不顧個人安危,一而再地下水拯救一個并不認識、毫不相干的人。然而輕生女子卻把自己的生命看成草芥,毫不珍惜。她不曾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更沒有對他人的生命負責。
小伙子的見義勇為行為令人敬佩,但當我們遇到的是一個一心求死的人時,我們先不說這么做值不值得,更應該先問一句該不該救?
從我們內心出發,不管是遇到什么人溺水了,即使是跟我們毫不相關的陌生人。只要是我們會游泳,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義無反顧、不假思索地跳下去救人。這是出于對生命的敬畏和面對危險時的本能反應。
但是面對該事件中的那種一心求死,救起來了還要再跳下去的人。不禁讓人內心產生疑問,這種人到底該不該救?相信很多人會說:肯定要救啊!這畢竟是一條生命。
是的,從道德層面上來說,這確實是一條生命,無論怎么樣都要去救。但是從現實角度上來說,我們有多大能力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救她呢?我們的能力、體力都是有限的,在我們拼盡全力去救人的時候,下水一趟兩趟已經是非常累的了。最后很有可能會像上述事件的小伙子一樣,因為體力不支自己上不來了。
如果從現實的角度考慮,用我們一個積極樂觀、積極向上、身體和心理都健康的人,去跟一個一心尋死的人以命換命,這是不值得的。這種人可以救第一次,但不該救第二次。
在這里可能會有人反駁說:生命都是平等的,在生死攸關的時候,不能以別人身心不健康來衡量她的生命價值。但是我們也要考慮到,我們也是父母眼中的寶貝。如果因為救一個一心求死的人,讓自己的父母從此痛失愛子,那對我們的父母來說何嘗不是一種傷害,何嘗不是一種不平等。
正如該事件中,被救女子永遠也補償不了救人小伙子一家,同時自己也將永遠活在內疚當中。救人男子的家人,也將長久活在悲痛中,永遠痛失愛子。誰能告訴我,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值不值得?什么是該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