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4月6日,警務室重傷案當事人陳文超刑滿獲釋,此案開庭審理期間,他因一句看著母親被打,到底怎么做才對?的提問引起關注。2019年4月6
2023年4月6日,“警務室重傷案”當事人陳文超刑滿獲釋,此案開庭審理期間,他因一句“看著母親被打,到底怎么做才對?”的提問引起關注。
2019年4月6日,陳文超陪母親王西云到洛陽市金谷派出所社區警務大隊值班室解決與胡海運之間的矛盾,到達時,胡海運及其大女兒胡雪芳、大女婿王志超、小女婿崔文碩四人已經在場。
在有警務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由爭吵發展到肢體沖突。被喝止時,王志超右眼部受傷。事后王志超的傷情先被鑒定為輕傷二級,后被鑒定為重傷二級。2022年11月4日,陳文超被認定為施害人,洛陽中院終審判定陳文超犯故意傷害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陳文超說,自己在警務室里曾多次發聲,希望制止雙方的動手行為,初衷是避免沖突。但法院認定他“毆打對方”。對于這一結果他始終不服,并認為此案中存在監控視頻缺失、致傷事實不清、警察做偽證、傷情程度鑒定不合法等問題。出獄之前,他的申訴請求已獲洛陽中院立案。